其它
联系电话:
0851-83621428 / 83622999
纪检办投诉电话:
0851-83622686
纪检办邮箱:hxqrmyyjw@sina.com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56号
健康促进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 健康促进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时间:2021-06-07 [ ] 浏览次数:7893 来源:健康贵州微信公众号 视力保护色:


5月21日至今,广东省广州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广州市疫情相关感染病例行动轨迹和中高风险地区。对于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6月7日12时前,应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6月7日12时后,我省将结合《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要求,对所有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查验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三、5月18日后有广州市旅居史的仍在黔人员,无入黔后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当地社区。同时,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广州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要按照我省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广大群众须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6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地图|友情链接|后台管理
联系电话:0851-83621428 / 83622999    通信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56号    邮编:550025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电子邮箱:hxqrmyyjw@sina.com    ICP备案号:黔ICP备14000038号-1     站点统计:15141441

贵公网安备 52011102002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