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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先服务制度
时间:2020-10-12 [ ] 浏览次数:31900 来源: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人民医院特殊人群优先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老年人(65周岁以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烈士家属、卒中患者、急危重症患者、离休干部、消防救援人员、警察、扶贫对象、计生特殊家庭、残疾人、三无人员等。
二、服务内容及措施
1.特殊人群就诊实行“优先”:即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住院。

2.在门诊大厅设置导诊台及学雷锋服务站点,为患者及特殊人群免费提供医疗咨询、针线包、雨伞等服务。
3.在挂号处、收费处、药房等科室设立优先窗口。
4.为高龄、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担架等设备。

5.对危急重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由医护人员陪同优先挂号、检查、办入院、取药等,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原则。
6.对需急诊的三无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先予诊治,同时由医院总值班帮助联系病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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