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中国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5】20号)及《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溪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发【2015】21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努力解决区域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我院已于2015年11月扎实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三位副院长及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院医改相关工作,同时设立专人负责全院医改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征求《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方案意见的函》要求,我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8年3月9日对迎检工作作安排部署,责成医改办公室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评分表”进行了责任分解,同时设立了由财务科、医务科、医保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专班,负责我院医改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确保医院本次国家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