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我院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筑府办发电【2015】53号)文件的要求,于2015年12月28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7年1月至12月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为1057.35万元(药品销售收入(中药饮片除外)的15%),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619.32万元。因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让利给患者达438.03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收入弥补药品零差率损失的73.22%。